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新闻  党建工作  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  研究生  学生工作  工会工作  学术动态 
学院公告
 学院公告 
 规章制度 
 会议纪要 
 专题活动 
 资料下载 
 

 
会议通知
民商经济法学院2024年... 03-28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02-26
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202... 12-07
民商经济法学院2024年... 09-07
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 09-01
民商经济法学院2023年... 05-25
民商经济法学院转专业... 04-11
 
 
当前位置: 首页>>院务公开>>学院公告>>正文
民商经济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0-05-26 12:32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9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0]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0年在籍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具有我校2019级学籍且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资格

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

2.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5.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6.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7.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8.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三)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入院系确定拟转入名单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在原专业就读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学习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学习某项专业技能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可在退役复学后申请转专业;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四)申请转专业资格的特别规定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不超过转入专业规定人数的,无需参加考核,经转入院系、学校审核同意,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若申请人数超过转入专业备案的可接收人数,按照转入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三、转专业要求

(一)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考核,从学生学习成绩、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二)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名额

民商经济法学院经研究决定允许转出比例不超过专业总学生人数的15%,允许转入比例不超过专业总学生人数的20%。

2019级学生转专业预转入转出指标一览表

学院

专业

学生人数

预转入指标

预转出指标

民商经济法学院

法学(民商经济法方向)

123人

20% 24人

15% 18人

知识产权

74人

20% 14人

15% 11人

五、转专业录取标准

(一)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人数在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的,经考核,无特殊情况的,我院均接收。

(二)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人数超出备案人数比例的,经考核,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转入名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三)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核范围。对已初步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六、转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杜浩阳 陈晓景 副组长:时从庚 张良 向贤敏 李嵩誉

成员:李浩、段晓俊、马一杰、董丽娜

七、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报名申请

5月25日9:00—26日17: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项进行转专业网上报名,点击界面右上方“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界面右上方“提交”完成转专业申请

(二)我院对转出学生资格审核与公示

5月27日我院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

5月27日下午17:00前我院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院长签字)报送教务处,并在我院网站主页向学生公示;同时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学生申请表》(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根据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进行分类,送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三)学校对学生转出资格审核

5月28日教务处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对我院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我院转出的学生名单。

(四)我院对转入学生考核与公示

5月29—6月8日,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最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院系进行公示。

6月10日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于6月10日17:00前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我院将没有通过考核学生的申请表返回学生所在院系。

(五)学校审核

教务处对转入院系报送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3天,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回学生转入学院。

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2020年6月15日后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查询是否通过考核。

八、学生课程的补修与学费

对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要对尚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已开出的课程进行补修,转入院系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补修选课进行指导。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和补修学分费。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0年5月20日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2020年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轮复试工作安排
下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公示名单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opyRight@2005-2013 All Right Reserved 豫ICP备050005861号

东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