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6日上午,受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的委派,中国民法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教授赴我省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召开,河南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近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我院尹西明院长、陈晓景副院长、徐强胜副院长以及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良副教授、姚秋英副教授、赵亚博士、刘斌博士、知识产权法教研室许慧猛副教授等参加了座谈会并提出了意见。
尹西明教授共提出了十八条建议并给出了详细的理由,涵盖了草案第1~9条、第11条、第31条、第74条、第82条、第96条、第133条等,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陈晓景教授从环境法的角度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自然生态等条款进行了评论和建议。徐强胜教授则从商法的角度,对草案中规定的营利性法人进行了质疑,提出应当反映理论界的最新进展。张良副教授从消费者、经营者的概念、法律渊源、民事主体、显失公平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姚秋英副教授从婚姻法的角度对第46条和第47条的协调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赵亚博士对第17条、第19条、第28条、第44条、第93条等条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刘斌博士则从体系的协调性上对民事活动、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民法典中商法规则的纳入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许慧猛副教授从法律术语、生态条款、民事权利客体、网络虚拟财产等方面进行了评论和建议。
通过此次座谈会,我院不但为科学立法贡献了学术支持和智力支持,也展现了我院学者的学识风貌和理论素养,展现了我院民商法学学科建设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