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11月6日下午我院在教1—220举行2017级本科生导师聘任大会。党委书记谢安映,院长陈晓景,党委副书记丁勇,副院长毛立新、向贤敏、张良及部分教师和全体17级本科生参加了此次大会。
聘任仪式上,谢安映书记首先宣读了《民商经济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介绍了学院导师制的具体做法,强调了对导师和学生的要求。随后,陈晓景院长发表讲话,她代表我院向17级本科生表达了良好的祝愿,指出了实施导师制对学生培养的重要意义,建议同学们主动向导师交流学习,希望导师能够言传身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密切师生关系。魏岚老师和2017级学生狄安娜分别作为导师和学生代表做了发言。聘任仪式上,与会领导为我院受聘导师颁发聘书。
我院导师制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有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此项举措将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我院培养全面发展的法学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