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1日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与商法教研室成功联合举办一期学术沙龙“龙子湖民商法论坛”。我院向贤敏副院长、张良副院长及民法教研室与商法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了学术沙龙。论坛由张安毅博士做“国有企业分类规制”的主题报告。
李志强博士主持沙龙活动。张安毅博士在报告中提出不同类别国有企业在现实中承担了不同功能,与政府存在不同关系,承担公共服务等特殊功能的国有企业是政府基于弥补市场失灵而设立的,在性质上不同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国有企业,因此,国有企业应分类规制。随后,岳冰副教授指出,许多国有企业承担了不同类的功能,未来应进行拆分。李志强博士提出,这是一个民法与商法交叉的问题,涉及到商主体分类和法人制度分类。王长华博士提出,一些国有企业确实承担了私有企业不能承担的功能。民法与商法教研室其他教师也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就这一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激烈争论。
最后,张良副院长总结到,举办学术沙龙的做法值得肯定,今后教研室活动应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