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1日,由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原文化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新时代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我院成功举行。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导师徐祥民教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肖国兴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博士生导师郑少华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博士生导师高利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张璐教授,以及河南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主任刘铁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李国敏莅临指导。研讨会由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陈晓景教授主持,郑州大学等省内部分教师以及我院部分科研骨干、研究生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专家和参会人员围绕着“新时代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研究”主题,针对国家十三五规划7本系列丛书,分别从中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绩效评析,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及其制度因应,政府生态系统管理制度创新、绿色金融、企业环保信用、财政税收、生态补偿制度建构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与会专家对国家十三五规划系列丛书的选题意义、学术价值与内容表示充分肯定,并建议将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决策咨询等诸多方面进行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我校法学学科在国内的学术地位。
此次研讨会使我校师生对新时代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与把握,不仅为国家十三五规划系列丛书的写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校科研与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校的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