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2点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鹏老师应民商经济法学院邀请在教职工活动中心209会议室为我院师生带来了题为“诉讼时效何以包打天下?—我国民法典弃却取得实效的法理根据”的讲座,并荣幸的邀请到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侯国跃进行相关讲评。我院教师和学生近100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陈晓景主持。
孙鹏教授首先从取得实效在我国立法史上的命运维艰讲起,从多次的立法和修法中得出取得实效已被民法所抛弃。接着又讲述了关于时效制度的4种立法模式,并对各种模式进行相关的评判,指出诉讼时效和取得实效两者的区别所在。最后,孙鹏教授指出诉讼时效制度可以“包打天下”,取得时效的规定是非常不必要的。侯国跃教授对孙鹏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认为诉讼时效制度是非常反道德的,对于其中一些原理,如信赖保护、克服举证困难等认为是不能成立的。
参与讲座的师生与两位教授进行了互动发言,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不时爆出阵阵掌声。陈晓景院长在最后的总结中指出两位教授的报告给了大家很大的启发,希望有机会可以多多交流,并邀请两位教授将来再来我校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