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由校党委学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辩论赛决赛在1号教学楼219报告厅举行。经过初赛、复赛、半决赛等四轮比赛层层选拔,最终民商经济法学院辩论队脱颖而出,与文化传播学院携手闯入决赛。
决赛中双方以“诚信主要由个人因素决定还是由社会因素决定”为辩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比赛过程中我院选手以现代社会实例等向对方逼问,并且沉着应对,机智完美的回答对方的陷阱提问。敏捷的思维,犀利的言辞,给在座的评委与观众带来了一道视听的盛宴。最终我院辩论队成功击败对手,荣获此次比赛的冠军,其中的优秀选手将有机会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高校“诚信校园行”辩论赛。此外在个人荣誉方面,我院辩论队刘骄阳同学获得此次辩论赛唯一的“优秀辩手”称号,肖天乐老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本次辩论大赛,民商经济法学院辩论队全部由大一新生组成。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队员们认真准备,最终我院代表队克服建队时间短、场场抽为反方等诸多不利因素,取得了最后的冠军。成绩与荣誉的取得固然可喜,但我院师生不畏强手敢于拼搏的精神更是难能可贵。本次大赛不仅彰显了我院学子的激情与活力,而且作为一次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更浓郁了校园里的诚信精神氛围,增强了广大同学们的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