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即将毕业的首届毕业生,今年将有5篇学士论文在法学类期刊公开发表。
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詹启智副教授今年作为指导教师共指导15篇学士论文,其中有6篇已收到用稿通知书,将在相关法学期刊发表。他们分别是:樊帅洲的《论我国手游的著作权保护》,将在《河南科技》(知识产权版)2016年第3期发表;史丽平的《模型作品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刘选平的《体育节目转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法制博览》2016年8月发表;牛君君的《微信公众平台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研究》,《法制与经济》2016年8月发表;王世佳的《建筑作品保护范围探析》和卫志超的《著作权强制许可制度研究》,《法制博览》2016年9月发表。上述论文主创作者,除史丽平是我校法学院毕业生外,其余5名都是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首届毕业生。
据我校2015年11月25日公布的《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显示,我校2014年度在校学生万25119人,共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97篇,其中,当年应届毕业生发表论文26篇,在校生万人平均发表论文39篇,应届毕业生万人平均发表论文41篇。据不完全统计,我校知识产权法专业首届毕业生一次发表5篇论文,使民商经济法学院在校生万人平均发表论文即达到72篇,是校平均在校生发表论文数的近2 倍;应届毕业生万人平均发表论文893篇,是校应届毕业生万人平均发表论文的近22倍。这一事实表明,我校首届知识产权法专业本科教学在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任课教师的积极勤奋教学工作下取得了巨大成功。
另据悉,詹启智副教授数年来指导的学士论文均有发表记录。2014年指导的法学院毕业生2篇毕业论文,其中张灵溪的学士论文《室外公共场所艺术作品合理使用探析》,发表在《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2期;2015年指导的法学院毕业生3篇毕业论文,其中,黄慧的毕业论文《我国著作权法应当引入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制度》,发表在《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5 期,王云颖的毕业论文《论我国发明专利期限的合理性》,发表在《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6期。至今三年来,民商经济法学院詹启智副教授指导的学士论文有望累计发表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