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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成功举办
2024-06-29 20:32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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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9日下午,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大学公司法研究中心、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和郑州市律师协会承办,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十八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论坛在郑州市律师协会会议室举行。本期论坛的议题为“公司减资纠纷相关法律问题”。论坛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张良教授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徐勤焱共同主持。

在致辞环节,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国旺和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鸿雁分别致辞,对参会人员表示欢迎和感谢。

本次论坛有二个分议题,议题一:“新《公司法》实施后减资流程及风险防范、违法减资的法律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执行程序中债权人能否追加违法减资股东为被执行人”,议题二:“对赌失败,目标公司未减资,投资方主张目标公司回购股权能否获得支持?投资方能否通过诉讼要求目标公司减资?定向减资对公司对赌行为的影响及债权人的权利救济?”每个议题分为主题演讲、案例分享、互动交流三个环节。

针对议题一,郑州西亚斯学院法学院刘文涛副教授以《形式减资、实质减资、违法减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主题演讲。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琚现美主任与参会人员分享了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公报案例,对公司减资纠纷司法裁判观点予以分析。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亚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支尚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俊文分别就议题一相关问题分享了各自的心得体会。

针对议题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长华以《股权回购减资及定向减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主题演讲,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执委陈红岩从定向减资诉讼和非诉两个方面进行案例分享。在互动交流环节,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薛永松、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国旺围绕议题二进行了交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安毅教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对本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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