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于终止非学历研究生教育招生的声明
针对近期仍有学生咨询非学力研究生教育招生相关问题,民商经济法学院郑重声明:
第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的通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北京格伦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非学历研究生教育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2日停止合作,并终止招生,且相关招生信息等已经从我院网站上撤下。
第二,民商经济法学院未再与其他任何机构合作进行非学历研究生教育的招生。
特此声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4年5月24日
版权所有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opyRight@2005-2013 All Right Reserved 豫ICP备050005861号
东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