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经济法概论》课程对象与教学模式研讨会
9月23日下午,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基础教研室召开了《经济法概论》课程对象与教学模式研讨会。学院领导、经济法基础教研室全体教师和受邀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近三个小时的研讨过程中,各位老师踊跃发言,讨论热烈,分别就课程对象特点、教学中的课件制作、课堂组织、案例教学以及课程考核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与会老师一致认为,经济法概论课程是全校的学科基础课,开设的院系多、学生多,范围广,影响大,因此全体授课老师一定要本着“课比天大”的职业道德和负责精神,上好这门课,为我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老师们还就课件的制作标准以及技术进行了交流,建议教研室老师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经济法概论课件制作。研讨会还就课程考核中的平时成绩计算依据、课程考核统一命题达成了共识。与会老师普遍认为这次研讨会开了一个好头,为今后的教研活动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副院长毛立新全程参加了会议,并对研讨会的召开进行了充分的肯定,鼓励今后多进行各种教研活动。(霍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