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2:30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我校教1-219报告厅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民商经济法学院全体学生和部分老师观摩学习了此次庭审。
庭审观摩把学生置于一种现实的具体审判场景之中, 使他们既能观察到法官的审判活动, 也能观察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的诉讼行为,同时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有了更直观深刻的认识。庭审结束后,民商经济法学院师生同郑州市中院的三位法官进行了互动提问。不论是同学们在法学专业学习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还是对从事法律实务方面的困惑,郑州市中院的法官都耐心细致、平和生动的进行了解答,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庭审进校园,是民商经济法学院开展案例教学的又一重要实践,吸引了大批法学专业学生到场旁听。通过庭审观摩和互动提问,同学们深刻理解了法律知识在庭审中的运用,体会了做一名合格法律职业者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了同学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戚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