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徐祥民,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肖国兴教授应民商经济法学院邀请,于4月16日晚在学院209会议室分别作题为“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及其环境法保障”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法律逻辑”的学术讲座。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式军教授及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参加讲座。讲座由学院副院长李嵩誉教授主持。
会上,徐祥民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为背景,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解答了什么是大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大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会遇到哪些难题,怎样才能实现这样的高质量发展,以及为了实现这样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进行什么样法律制度建设等问题。
会上,肖国兴以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为背景,深入分析了流域市场经济下的高质量发展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资本为核心的制度高质量发展,他强调,实现流域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流域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为法制条件。张式军分别对两位专家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指出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心应当在“高质量”上,而不是在“发展”上,现阶段应更加重视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