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4]2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民商经济法学院2024年在籍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3级有学籍且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除外)。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资格
思想品德优良、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未达到专业转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提出申请: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四)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同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三、转专业要求
(一)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学院从学生学习成绩、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名额
民商经济法学院经研究决定法学专业预转入指标为130人,知识产权专业预转入指标为25人。
五、转入(出)考核
(一)转入考核
转入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考核内容为英语,满分100分;
2.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兴趣、学业规划、爱好特长及身心健康等方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二)转出考核
按照河财政教[2024]27号文件要求,民商经济法学院“转出无限制”。
六、转入标准
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学院按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七、转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弓永振 张安毅
副组长:时从庚 张良 李嵩誉 张洋
成 员:李志强 代文明 马明华 魏丽丽 王莉 吕愔
段晓俊 张璐瑶 马一杰 张红霞
八、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6日8:00-7日17:00,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转专业线上申请。学生每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专业名称及批次可参考附件1)。
(二)5月7日17:00前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转入学院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5月8日,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四)5月9日-17日,按照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第一阶段申请转入的学生参加考核,学院最终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于5月17日17:00前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同意转入XX专业”意见)、《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网站公示结果及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5月20-28日,第二阶段报名、转入考核及公示。第一阶段民商经济法学院未接收的学生,可于5月20日8:00-17:00在系统中填报第二阶段志愿专业,并于5月21日17:00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送至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学院于5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和网站公示结果及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备案。
(六)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准予学生转专业。
九、其他规定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期第一周内移交学生转入院系,学生转入院系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学费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院系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附件:1.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名称一览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