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号,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武汉大学秦天宝教授在我校毓苑会所四楼会议室作了题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学术报告,该报告由中国海洋大学田其云教授主持。
曹教授讲述了中国的环境诉讼制度,并对比中美两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现状,指出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面临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行政机关的环保执法不力,缺乏透明度,以及违法成本低,等等。在这种情形下,环境公益诉讼被视为一种环境治理的补充手段,以解决环境治理中存在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问题。
接着,秦天宝教授以诙谐的语言引导大家展开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更进一步的讨论,并对中国和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作了类比:与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概念不同,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被称为“公民执法”或“私人检察总长”;美国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标准也与中国迥异;检察机关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多元化角色定位;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环境公益诉讼每一步的处理都易引起舆论关注,造成诉讼过程的情绪干扰。当然没有一种制度是毫无瑕疵的,每个制度的背后都有其独特的历史,虽然我国环境诉讼制度起步较晚,但也不必妄自菲薄。在新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以程序正义理念为中心,建构并完善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体系。
曹明德教授和秦天宝教授深入浅出,以其严谨的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我们带来一场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