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副会长、湖北省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荣芳教授应邀在我校教职工活动中心报告厅作了题为“新型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的养老金权益”的学术报告,我院部分老师以及学生一百余人到场参加。报告会由我院副院长张良教授主持。
张荣芳教授从婚姻关系与养老金制度相结合的新颖角度,以从事家事劳动配偶的养老问题为切入点引出本次报告主题。首先,张教授指出,以职业劳动者为保障对象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离婚时应将部分养老保险权益纳入分配范围,使听众对养老保险有了系统的认识。其次,她阐释了养老保险金权益的形态和属性:养老保险可以表现为请求权、期待权或者一种可期待利益。再次,张教授对确定夫妻共同所有养老金权益的标准进行了论述。最后张教授对我国离婚配偶养老金分割权的确认这一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离婚时配偶双方都享有独立的养老金分割权,应将养老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同时为分割权人建立独立的养老金账户等观点。
报告结束后,张荣芳教授与现场师生展开充分地互动,耐心回答了师生的问题,报告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