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和郑州市律师协会承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和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九期公司法案例月读论坛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举行。本期公司法案例月读的议题为“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有关律所等单位近4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期活动采取线下和线上同步直播方式进行,共有800多人参与活动。论坛由学院副院长张良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王明振共同主持。
在主题发言阶段,特邀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线上)、河南大学副教授樊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邢彦堂、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长赵虎林分别就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代表诉讼、举证责任和责任承担等重点问题从多个角度就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问题发表了各自观点。在观点交流阶段,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春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郭宝霞、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员额法官张朝辉分享了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出现的审判实务观点,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与会人员通过积极的提问和互动交流,使参会人员对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的理论知识与裁判思路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朱世鹏对本次议题作总结性发言,并对“公司法案例阅(月)读”研讨活动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
公司法案例月读的成功举办,扩大了我校的社会影响力,深化了参会人员对侵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理论与实务的理解和认识,也有利于提高参会人员的案例研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