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第十七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论坛在郑东校区举办。论坛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大学公司法研究中心、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郑州市律师协会承办,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和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协办。学校副校长、学院院长陈晓景出席活动并致辞,来自全省高校、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律协等各界人士共计五百余人参加活动。论坛由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宁金成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徐勤焱主持。
陈晓景在致辞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学校发展的领导、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她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法学学科建设情况、学校深化综合体制改革情况,希望此次论坛为契机,期待专家学者汇聚一堂,交流学习心得,树立司法界与学界深入研究公司法、合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榜样,为准确适用公司法和繁荣公司法理论研究贡献力量。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作《公司法新修热点相关问题》主题演讲。他对本次公司修法背景、公司登记、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公司治理等公司法新修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阐释和分析。
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斌、河南大学副教授樊涛、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杨曦霞、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永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王长华、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华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张君分别发言,就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认缴出资5年期限与出资加速到期、股权多手转让情形下各出让股东的责任如何承担等热点问题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福蕾对本次公司法论坛作了总结,对本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活动给予高度评价。